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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 2019-11-08  浏览次数: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试卷管理工作,保障我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普通本专科课程考核试卷管理办法》和学校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命题

1. 课程(含考试、考查课)结束一个月前,学系(教研室)应组织教师拟出难度和题量相当的两套试题(含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题上不出现“试题A、试题B”等字样,笔试试题应按教务处规定的格式。试题范围和难度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对于教学大纲要求相同、任课教师多于一名的课程,原则上均要求学系(教研室)统一组织命题。

2. 学系(教研室)应组织相关教师对试题进行审核,以保证试题内容、难度、题量、题型等与教学大纲和学生实际相符,学系(教研室)主任对每套试题进行审批。 

3. 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查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基本素质和能力。附属于课程的实验内容一般应在试题上有所体现。保证试题科学性和标准化。试题应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不能出现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的题目;不出偏题,怪题和学术上争议未决的题目。题意要明确,不产生争议;文字要通顺,表达准确严密;标点、符号、数据、公式、角标、图表等要工整、清晰和标准。试题答案要准确、全面、简洁。

4. 试题的题量要合理。每门课考试时间一般为110分钟,试题的题量一般应控制在以中等程度学生能够在110分钟内完成为宜。 

5. 试题的难度要适当。试题的难易程度一般可控制在较易试题占20%,一般性试题占40%,有一点难度试题占30%,难度较大试题占10%。

6. 各门课程期末考试应准备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分量相当的两套试卷供考试使用,并且考试内容不得雷同。所有试卷都要附上标准答案。命题教师必须在考试前两周提交试题。

二、保密:

1.考试试卷是绝密级资料,各位教师及相关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2.试卷的保密工作由拟题教师、学系(教研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管领导共同负责,严禁其它人员接触试卷资料。

3.试卷的保密工作实行分阶段安全责任制度,按照试卷的使用过程分为拟题阶段、审核阶段和保管理阶段。 

4.任课教师负责拟题过程中试卷的保密安全,试卷拟出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交给学系(教研室)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系(教研室)主任负责试卷的保管理,任课教师则应自觉销毁自己保管的试卷(未审核通过的试卷由任课教师继续进行修改,直到合格为止)。拟卷教师必须保证不将试题透漏给无关人员,同一课程有多名任课教师时,拟题教师也不得将试题透漏给其它同头课教师,相关教师也应自觉遵守规定,不向拟题教师询问试题内容。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带入课堂(包括教室和实验室)。 

5.学系(教研室)主任负责试题的规范性审核和审核阶段的保密安全,学系(教研室)主任对试卷审核完毕后,应提出试卷选用意见,然后将试卷移交给教学办公室主任,并自觉销毁自己保管的试卷。

6.教学办公室负责试卷的保存、印制及考试前阶段的保密安全。

7.出题教师在使用计算机出题时应断开计算机的网络链接,在使用计算机进行试卷的编辑和修改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计算机中保存的文件删除并清空回收站。

8.出题教师在进行出卷工作时,应注意周遍人员特别是学生是否在场,若有要及时清走后方能工作。

9.试卷交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要有记录。要记录试卷的修改版本(在文件标题加上修改版本号,另试卷文件名应标注出题人姓名)。

10.接触试题的教师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复习、指重点等名义泄露试题内容,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卷

1. 教学办公室将试卷和考试资料袋(装齐袋上目录要求的各项资料)交任课教师评卷,教考分离或统考的课程原则上由学系(教研室)组织流水卷。

2. 评卷应严格按照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进行,在学生试卷答题出错、回答不准确或不完善的地方做出评卷符号。

3. 试卷评阅完毕后,评卷教师进行网上成绩登录,成绩登录时应仔细核对,并按课头(上课合班)作好试卷及成绩分析,填好《学生成绩及试卷分析表》中的各项内容。

4. 评卷教师对照考试资料袋上目录检查袋内资料是否齐全,将试卷(按成绩登录名单顺序整理)和考试资料袋一并装入试卷袋(考核方式为写报告、做论文、做实验的课程,也要将报告或论文装入试卷袋),在课程考核结束五天内将试卷和成绩单交学系(教研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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