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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课程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8-10-12  浏览次数:

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凡属普通本科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验、实践环节)应按学期进行考核。凡本校在籍本科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含实验、实践环节)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成绩,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1.学院鼓励多形式、多元化的考核方式。一般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满60分者为及格,成绩也可按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

2.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和督促学生全面认真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检查课程教学效果,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具体采用哪种考核方式应由主讲教师提出,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加强考试组织工作。学院院长对考试工作全面负责,妥善安排好考前复习、辅导、命题、考试、评卷、成绩登记、试卷分析、总结等各项工作。

4.考试命题是一项严肃工作,命题的原则和要求是:

①命题必须覆盖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知识范围;

②着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灵活运用的能力;

③命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易比例要适当;

④题量的大小要与考试时间的长短相一致;

⑤命题要使学生的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⑥试题应按水平相当的程度一次出A、B两套,一套作为本学期考试用,另一套留作他用。命题的同时应给出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和双向细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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