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院长赵纲领为教师第二党支部上党课,本次党课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关“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的重要内容。
赵纲领带领大家逐条学习《条例》中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两部分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入学习和解读。他提到,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党员应以党纪为准绳,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他要求,全体党员教师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真正把《条例》学实、学细、学透,真正以《条例》来时刻警醒自身的言行。
(撰稿、一审:郑敏,二审:杨同辉,三审: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