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常规管理规程》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人才培养方案
1.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和培养人才的基本依据。
2.人才培养方案应体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反映专业教学的客观规律,正确处理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等方面的关系,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都得到发展。
3.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②学制、学位和最低学分要求;③主要课程;④教学时间安排;⑤课程比例结构;⑥教学计划运行表。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设置应遵循循序渐进、优化课程比例、理论联系实际、增强适应性等原则。
4.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必须在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由各系主任具体负责,经学院上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5.人才培养方案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
二、教学大纲与教材
1.教学大纲是进行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每门课都必须有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制定以系为单位,集体讨论确定,对外院所开设的课程应充分征求有关院(室)意见并协商确定,教学大纲确定以后经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2.教学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①课程的目的与任务;②课程的基本要求;③学时分配(含实验内容与学时分配);④课程内容与重点、难点;⑤教材与参考书目;⑥考核方式等。
3.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并以教学大纲为标准检查教学,考核学生学习成绩。
4.各门课程均须按教学大纲的要求,慎重选择教材。各课程应尽量选用教育部推荐教材或水平较高的教材。教材的选订由任课教师提出书目,院系审查同意,按规定时间报教材科预订。
三、任课教师
1.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直接关系着教育质量。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渊博的知识,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探讨教育规律,投身于教学改革。
2.任课教师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教书育人为已任,以认真负责和一丝不苟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
3.各门课程的教学,原则上应有一位主讲教师自始至终地讲授,不应多人分段讲授,以保证教学的连续性。
4.任课教师应按课程表按时上课,不得缺课或私自调课,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数。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需要调课或停课的,应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调课或停课手续。
5.任课教师除授课外,不仅要承担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成绩考核、教学研究等工作,还要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
6.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四、备课
1.备课是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基本保证,任课教师必须在备课上下功夫,每一节课都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2.上课前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教学目的广泛阅读参考文献,尽量吸收学科发展的最新信息,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每章节的基本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写出比较详细的教学笔记。
3.任课教师开课前应认真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了解学生之间的个别差异,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以便教学从实际出发。
4.备课中,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确定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对于与课程教学有关的实验仪器、材料以及其它教具、图表、幻灯、录音、录像、多媒体课件等都要进行充分的准备。
5.任课教师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课前应写出教案,作为教学的实施文件,其内容包括:每章节(单元)的目的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时间分配以及教具、相关课件的配合使用、课外作业等具体要求。教案是上课的依据,所有任课教师都要认真编写。
6.教师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辅之以集体研究、讨论。学系(教研室)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师集体备课,并组织好相互听课、观摩教学等活动,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五、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任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搞好课堂教学,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试验和研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课堂教学的主要任务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向学生系统地传授该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智力的开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既教书又育人。
3.课堂教学应当做到:观点正确,概念清晰,论证严密,坚持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理论与实际的统一;要有足够的信息量,及时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要突出重点、难点和疑点,注意激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和能力;语言清晰流畅,讲普通话;板书清楚得当,书写规范。
4.任课教师要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探索,把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统一于教学过程之中;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通过直观教学启发学生的思维,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六、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教师指导下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主要环节。实验室要充分重视实验课教学,及时研究解决实验教学中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使学生获得更多的实验动手机会。
2.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实验方法和操作技能,巩固和验证课堂讲授的理论知识,获得独立测量、观察、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等能力,培养学生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能力、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创造能力。
3.实验室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如数开出规定的实验项目,选定合适的实验教材,制订实验课程教学计划。
4.实验课教师应由业务素质高、实验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并主持该课程的实验。主讲理论课的教师必须经常参加实验,主动与实验课教师配合,防止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5.实验课教师在每次实验前要检查仪器设备的准备情况,向学生讲清实验要求,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全面观察学生的实验过程,重点指导关键性操作步骤,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实验结束后,教师检查学生的实验结果,验收实验设备,审核实验记录,批阅实验报告。
6.实验课教师对学生的实验课成绩要进行严格考核,作出全面评定。实验成绩的考核主要依据学生独立完成实验的情况(包括实验仪器操作使用技能的掌握、实验方法的运用、实验过程的顺利程度等)和实验报告的质量以及学生的实验态度进行评定。
7.实验课教师要积极探讨和改进实验教学方法,不断完善实验手段,不断充实和更新实验内容。
七、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辅助环节。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2.辅导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以及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应采取集体辅导答疑方式,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则应采取个别辅导的方式。
3.辅导答疑时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答疑,注重启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对学习好的学生要鼓励他们钻研更深的问题,对基础差的学生要耐心辅导,使其掌握好课本内容,完成基本学习任务。
八、作业布置与批改
1.作业布置与批改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消化、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运用能力的重要环节。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规定学生必须完成的作业。
2.作业的内容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既有利于知识的巩固、记忆,又利于培养技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合理安排课外作业,布置作业的次数,可因文理专业不同和课程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3.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保证质量。作业一般要求全部批改,对不能全部批改者,应由院系(部)主管领导根据任课教师的实际情况核准确定,但不得少于总量的二分之一。
4.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不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一学期内无故缺交作业达到布置作业量的1/2及其以上者,教师应在期末考试前两周督促补交,否则应取消其该课程考试资格。
九、实习
1.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综合实践环节。实习包括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教育实习和专业教育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活动的重要实践环节,每位教师均有指导学生教育实习的责任,专业教学实习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实习的具体计划,报学院研究批准后,由任课教师具体组织实施。
2.外出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的带队教师由学院统筹安排。指导实习的教师应遵守纪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习任务。
3.实习必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实习工作领导组的要求进行。
4.校内教育实习、见习和专业实习、见习由教学副院长具体安排。
5.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对实习工作的正确认识和责任感,具有较广博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和实习指导能力。教育实习的指导教师还应当了解中学教学实际,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
6.实习属于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的必修课程,其成绩考核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和记载。参考标准如下:
优秀:积极参加各项实习活动,能出色地完成实习任务。
良好:积极参加各项实习活动,能较好地完成全部实习任务。
中等:能参加各项实习活动,能完成实习任务。
及格:能参加各项实习活动,能基本上完成实习任务。
不及格:参加实习不积极,不能完成实习任务。
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可随下一年级重新参加实习工作。
十、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教学环节。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设计实验、分析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进行综合训练。
2.组成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毕业论文和专业设计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毕业论文与专业设计的指导工作。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有关教师组成。
3.指导教师由院务会议统一安排,参加指导工作的教师应切实负责,认真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同时推荐优秀论文和设计参加答辩。
4.论文和实际答辩委员会由院长负责选拔组成。。
5.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分为评语和评级两部分。评语内容包括: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态度;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的思想性与科学性;论点和论据的正确性与论证的逻辑性和深广度;实验数据的准确性;文字结构的严密性;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能力等。毕业论文(设计)的评级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和记载成绩。参考标准如下:
优秀:理论观点正确,内容分析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较好,有独立见解或初步研究成果。
良好:理论观点基本正确,内容分析论述比较严谨,理论联系实际较好,有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中等:理论观点比较明确,内容分析论述一般,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及格:理论观点基本明确,内容分析论述较差,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有初步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不及格:理论观点不够明确,内容分析论述差,不能理论联系实际,缺乏分析问题的能力。
全部抄袭或网上下载他人文章、著作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十一、成绩考核
1.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均需进行成绩考核。学院鼓励多形式、多元化的考核方式。一般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满60分者为及格;考查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
2.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和督促学生全面认真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检查课程教学效果,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鼓励多形式、多元化考核方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应由主讲教师提出申请,院系(部)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加强考试组织工作。学院院长和教学副院长对考试工作全面负责,妥善安排好考前复习、辅导、命题、考试、评卷、成绩登记、试卷分析、总结等各项工作。
4.考试命题是一项严肃工作,命题的原则和要求是:
①命题必须覆盖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知识范围;
②着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灵活运用的能力;
③命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易比例要适当;
④题量的大小要与考试时间的长短相一致;
⑤命题要使学生的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⑥试题应按水平相当的程度一次出A、B两套,一套作为本学期考试用,另一套留作他用。命题的同时应给出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和双向细目表。
5.监考人员必须对考场纪律全面负责,严格按照学院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监督学生遵守考场各项规则。如果发现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如实记录。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评卷采取集体评卷、流水作业的办法。教师对评卷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送人情分。阅卷、登分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写出试卷分析与成绩册一并交所在院系(部)办公室,院系(部)应对试卷、试卷分析、成绩册等进行认真审查。
7.加强试题、试卷的保密与保管工作。命题教师、印刷和保管人员必须严格对试题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卷要有专人负责保管,至学生毕业后一年内不得销毁。
十二、教学考评
1.教学考评是检查、检验教学工作实际效果的重要手段。考评教师教学工作要以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学态度、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教学效果为内容。着重考评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
2.教学考评分为日常考评和定期集中考评两种。日常考评工作由学院教学督导机构组织实施,
3.发生以下情况即为教学事故:擅自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未经批准擅自减少学时;监考失职,造成大面积作弊;旷教;泄露考题;送人情分、私自改分;因主观原因完不成教学任务;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在教学活动中造成伤害或造成财产不可挽回的损失;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负责,有多处明显错误或较大原则性错误未予指出,或故意删减论文指导程序,或丢失论文相关材料等。
十三、教学档案
1.教务处下发的教学文件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接受,学院按照要求负责贯彻落实。
2.学院内部的教学文件以及教学方面的管理规定由院长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具体负责制定,经学院办公会议和学院教师大会通过后执行。
教学办公室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